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8-12 15:06   全显示 1楼
呵呵,说实话要是我的话还要重扣呢。
那篇文章的原名《骇客伶姨》,你去找找是不是有人已经发了?
楼主辛苦做原创,这是值得肯定的。但请记住要保持文章原貌特别是原名,改名重发是绝对禁止的,不清楚原名可以google一下。
还请不要灰心,继续支持文区:s_8: :s_13:
0
回复帖子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