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l123lsl 发表于 2015-5-28 19:42 只看TA 16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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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间又来看看这个帖子,感觉有点意思,受害人要求枪毙罪犯竟然被指责无同情心无大局观无理取闹?这是都开始颠倒黑白的节奏了嘛? 其实现在的处理结果已经尘埃落定,某人还是某人、作者爱走不走已是定局,请不要再说原谅谁谁谁,请不要再说不应该因为谁谁谁就离开色城,请不要再说谁谁谁走了对不起当初老管理老作者当初的义薄云天,最后再加一句,请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原不原谅是受害作者的事,既然已经做出了包庇罪犯的事,还要指责作者没同情心没大局观来转移仇恨,这么做是不是太下作了些? [ 本帖最后由 lsl123lsl 于 2015-5-28 23:1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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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大一点虫 发表于 2015-5-28 20:45 只看TA 16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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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说,论坛的处理也只能做到这样了 毕竟某人得到了总管的授权,论坛无法再做更严厉的处罚 最好的结果就是,如果你真的是喜欢这个地方,引咎辞职,起码是离开文区,离开作者们的视线 各位作者大人,作为你们的粉丝,恳请你们在激愤之余,盛怒之后,仍然还爱着这个地方,就像nobody说的,这是你们的家 不能因为某些人的错误,惩罚你们的家,还有你们的粉丝,支持者 你们想要的结果,或许在不远的将来自然而然就实现了,无需你们惦记。 这是一直都坚持,四处都宣扬:这个论坛最值得尊敬的就是文学作者的你们的粉丝支持者的本人的心里话 退一步海阔天空,给论坛给总管个台阶,与人为善,相信你本善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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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大一点虫 发表于 2015-5-28 20:56 只看TA 16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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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空中的羽毛 于 2015-5-28 18:49 发表 果冻走了以后,除了村长极力支撑的色城,再没让会员感到骄傲的地方了,哦,还有作为赌徒的我喜欢的菠菜 [ 本帖最后由 自大一点虫 于 2015-5-28 20:57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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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走日 发表于 2015-5-28 21:32 只看TA 16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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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的复活和"种子"一直以来所宣扬的,我猜测代表了某些高层管理的思想和理念 论坛是老板开的,我想就算是把色城砍了也不为过,大家没什么可说的,不需要理由 不过要想想清楚: 现在的色文三大站哪个不是以原创为根本,专门转贴的烂站遍地都是,自降身份跟他们学? 会所当年分家是要同对门竞争的意思,现在是不是没这个心气了,还不知道 现在高层明显是想这样继续下去,大家的跟帖里都看的明明白白,我就不重复了 这必然弄垮原创,不知道老板知道不? 如果老板也这个思路,我们这帮小民还是退散吧! 这事情看来需要老板来定夺,大家都翘首以盼. 为避免有人删除这回复,我已经群发所有高管,部分关心此事情的作者,前管理,驻版等人, 望大家周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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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nobody 发表于 2015-5-28 21:41 只看TA 16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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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不适合再在这里发帖了,不过这个回复和本次事件无关。是因为村长说了这个帖子管理也会看所以发在这里,因为事关转帖区,而那边的版主我又不敢去麻烦。 简单说吧,因为会所这边转了四合院的一篇禁止转载的文章,那位作者没有这边账号,所以今早我代为将他的意思转达了一下。为避免有人觉得我是在这个节骨眼上闹事特意用了马甲,也特意将作者原话截图,没有多加一个字。主要内容就是该作者因为转载行为已经宣布停更,希望会所这边删帖或取消置顶推荐。详情请看这里http://162.252.9.7/forum/thread-9395483-1-1.html 我想即使删帖不行,取消置顶推荐应该不是什么问题吧,不过直到现在也没见处理,希望管理看到了能处理一下,至少给个答复吧。 手机发帖不便,没有弄楼层的相对链接,抱歉了。 [ 本帖最后由 MRnobody 于 2015-5-28 21:4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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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43916 发表于 2015-5-28 21:48 只看TA 16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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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马走日 于 2015-5-28 21:32 发表 那么是不是也可以这样认为,村长的其它处理也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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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後師爺 发表于 2015-5-28 21:56 只看TA 16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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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MRnobody 于 2015-5-28 21:41 发表 他大概會跟你說「如果原作者過來會所發文的話,就會刪除」云云。 所以我一直都說,我理解論壇「轉貼」的理由,但絕不認同。 如果由我做論壇,我會殺掉轉貼區的。 [ 本帖最后由 幕後師爺 于 2015-5-28 21:57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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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v163 发表于 2015-5-28 21:57 只看TA 17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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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58243916 于 2015-5-28 21:48 发表 引用:原帖由 幕後師爺 于 2015-5-28 21:56 发表 [ 本帖最后由 avav163 于 2015-5-28 22:0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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