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tdk1234 于 2011-1-5 11:49 发表 
-->蓉姐三十有六,已婚已育,兒子兩歲,在本院工作已有18個年頭
以上時間點是不是值得商榷?莫非蓉姐18歲就開始在法院工作了?那年齡才剛剛
高中畢業而已吧.
這樣的悲劇收場時在令人看得怵目驚心,主角還真是幸運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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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楼说话.
首先感谢所有的为本人此篇文章评分的兄弟们,本人在此说声谢谢了.文章的确是更多的偏向记实,色的部分略少,而且字数过多,说实在的,要我自己看完自己的文章,都可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其次也要感谢所有点击本帖子并看完整个故事的色友们,很感谢你们能够耐着性子看完文章的每一个字,我知道这需要很长的时间以及极大的耐心和忍耐力..在此,说一声感谢!
最后,回复一下tdk1234兄弟的疑问,兄弟可能有所不知,其实在20年前,进驻法院工作和现在是完全不同的,现在是需要考公务员,并且如果从事的是审判工作的话,还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而20年前进入法院工作的老人们,其实基本上都是"毛遂自荐"以及单位推荐的,而且那个时候进入法院工作并不要求文聘,很多大专毕业甚至高中毕业的学生就有可能和机会被直接分配到法院进行工作,所以现在很多法院内,其实很多老资格的法官都是在工作过程中获得的大学文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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