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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的死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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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一边承认“一线”生机,一边口口声声媒体炒死了药家鑫,不觉得自相矛盾吗?

2. 在楼主并未证明的预设前提里,主流媒体是反公平的,民愤是和法律对立的。却选择性地遗忘了媒体和舆论正是对之前企图利用媒体和舆论影响司法公正的反击。舆论造成压力,影响司法不假——尤其在现行体制下。但是本案里,舆论是使司法偏离了公平,还是舆论维护了司法的公平呢?

所以楼主这里的逻辑论证上有错误。必须首先论证司法结果不公,才能得出影响了司法的舆论使得司法偏离了公平公正的结论。

3. 欢呼“判的公平之类的,除恶”就是鄙俗和人云亦云,标新立异(何况还算不得)就一定是有思想有道理?欢呼一个同类的死亡不值得高兴,但欢呼司法结果维护了公平却无可指责——(并非针对楼主),颇有些论调是有意把二者模糊起来、混淆起来的。

4. 药家鑫的家庭表面的所谓“葛朗台”、“胆小如鼠”、“冷漠”的表现,更深层的原因是什么?谁应该为他们的这些表现负责?真的仅仅是本性吝啬和脑子糊涂“拎不清”吗?( 试问中国有多少人能使动央视和李教授为自己美言两句——别说央视和李教授的说法和决定是独立的,尽管存在可能,但至少这种可能性低到大多数公众无法相信——从这种可能性存在的意义上,药在本案中有点冤,央视和李教授以及司法不公的环境给公众的教训比公众舆论更有资格被认为是最后杀死被告的凶手)  是对强势的迷信,对左右舆论和司法能力的迷信,是社会现实给了他们这样的教育和认知。

5. 夏俊峰案(ps,自从陕西法场刀下留人案后,我便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怀疑大陆司法的公正良知和所谓“无罪推定”的司法原则)二审已经判死,舆论也有不少减轻处罚的呼声。如果最高法核准了死刑,是应该欢呼舆论呼声不够高所以没能吵活夏俊峰背后的“司法独立和公平正义”吗?

[ 本帖最后由 freeabc 于 2011-6-9 00: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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