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j88 发表于 2025-3-6 20:01   全显示 1楼
同感楼上观点,这个篇章有些反伦理,在家里强奸儿媳有些跑题了。夜色皇后是会所明星,理论上不是翁媳文,如果作者改成公公到会所买春,遇到媳妇在卖身,或者公公与朋友去会所长见识,遇到媳妇在排队公认挑选,是不是更加合理一些?家是一个庇护所,所以建议还是理应保留一下社会伦理。去会所做个买卖更加贴近生活与主题,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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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逍遥夢 金币 +7 认真回复,奖励! 2025-3-6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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