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历史上真实的严打:83年版“木子美”被枪毙 [打印本页]
作者: qwli 时间: 2007-6-9 20:14 标题: 历史上真实的严打:83年版“木子美”被枪毙
在1983年“严打”中,一个王姓女子因与10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而以流氓罪被判处死刑。面对死刑判决,这王姓女子说了这么一段话:性自由是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我的这种行为现在也许是超前的,但20年以后人们就不会这样看了。不幸而被言中,在20年后的今天,尽管性自由仍未成为主流的社会道德,但人们对于性行为已经宽容多了。在刑法中流氓罪已经取消,与多人发生性关系,只要不妨害公共秩序,连犯罪也构不上了,更不用说判处死刑。我们可以将王姓女子的命运与时下网上流行的木子美比较一下。木子美不仅放纵性行为,而且在网上公开记载**体验的日记名曰《遗情书》。据《遗情书》记载,木子美性放纵的方式多种多样:不仅频频更换性伴侣,还曾经当着朋友的面与朋友的朋友性交。此外,日记内容显示,木子美并不拒绝参加多男多女集体性派对。著名社会学专家李银河在听说木子美其人其事后,认为这标志着“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道德根深蒂固的社会中,人们的行为模式发生了剧烈的变迁”。木子美性滥交而走红一时,名利双收。但王姓女子却为此丧失了生命,这真是一种悲哀!
在83年的严打活动中如你穿成这样,就得给判个十年二十年的还可能枪毙。当时一位男青年为其女友拍了一些穿着较为暴露的照片,仅仅因为这个,男青年被判处死刑,女青年被判了有期徒刑!
附:83年严打案例例举——
四川泸州纳溪有一姓王的小伙,在一路上和同伴打赌敢亲女孩嘴吗?结果真的去亲了过路的一女孩。被抓后,还真的被判 死 刑,枪毙了。轰动了当地。过了好多年,据说公安给家属赔偿了200来钱了事。
1983,郑州市上街区;男女谈恋爱,由于双方家庭条件悬殊过大,女方家长一直不同意婚事,无奈女方毅然决然和恋人半公开同居以此来要挟父母就犯,女方家长闻之大怒,叫来众多亲朋好友强行把女抢回并对男青年大打出手。谁知男青年对此女是一往情深,尽管受到如此待遇也对女方痴心一片,仍隔三差五‘骚扰’女方。女方家长终于下了毒心,把女儿关在家中洗脑一月有余,硬是诱逼着女儿告男方**,并拿出了之前准备好的‘证据’......赁着女方家的社会关系,不出一月,男青年命丧刑场。
83年严打,在成都,法院布告上有一个被枪毙的犯人,19岁,罪名是严打期间"**未遂".
某村有个青年,在大街上作势拦了一下一个姑娘(开玩笑的那种),被枪毙了。
某青年因为喝多了在马路边尿了一泡就被定罪为"现行流氓罪"送新疆了.
83年,还是安徽省蚌埠市,有一个小青年(名叫李和)与一个妓女发生关系不给钱,被告**。已判刑5年,严打开始,改判15年,布告贴得满街都是。这小子不服啊,上诉。第二批严打时,数字不够,改判死刑。
某工厂有五百多人,那一年下达的严打指标是30人,超过了百分之五,据说是给人数少的小厂子分摊了百分之一的指标。为了完成任务,把在厕所写脏话的都抓了起来,还有一个工人更倒霉,他本来在厂子里没什么事,便把他在学生时代的老底翻了出来,他在学校偷了同学十几元钱,其实已经被学校处理过了,这次为了凑数,送进了拘留所,最后被判了二年徒刑。还有一个**犯,很常见的**手法,被游街后枪毙了。
某北京小伙,在大街上看到一个洋妞跟别人扭打时被扯开上衣,一时冲动,上去摸了一把。枪毙。
听说那时晚上12点(新疆,12点相当与北京10点)还在街上的话,基本都会给带回派出所.若一男一女,俩人分开,只要说错对方的名字,铁定是流氓罪.而且十来岁的孩子抢个电影票基本也是10年20年的判...
15年以上的都拉到沙漠的监狱里去了,根本没地方跑...
我有一个同学的哥哥,当时17岁,因与人发生口角,用铁锹拍了对方后背一下(仅轻伤),判8年.出来后真成了混世魔王.
第一次“严打”高潮期间,一没有着警服的警察见到一个人自行车棚转悠,喊其“站住”并对其搜身,发现该人带有螺丝刀一把所以认定其为偷自行车贼,准备将其带回派出所,该人不从,在反抗警察揪住其衣服时,螺丝刀划破警察胳膊,结果归案后被判处死刑。对其定罪的罪名前面好像加上“反革命”三个字。
严厉打击偷、抢机动车运动中,一入室盗窃的小偷两次以顺手牵羊的方式偷走失主的摩托车车证、摩托车钥匙然后按图索骥将摩托车开走(一部本田125CC男庄、一部本田125CC踏板式)案发后,两部摩托车均没有销赃被追回发还失主。公安机关委托评估部门将赃物价值提高至30000元以上,结果以该小偷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死刑。
我看过的一个当年的材料里,最狠的一个,是一女青年和在逃犯罪分子有性行为,结果判刑了,原因是“客观上起到了助长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的作用”。
那一年,我一个邻居的女儿17岁,初中毕业辍学在家,由于母亲去世,父亲上班,家中无人照顾,经常和两个小男生往来,也许多是发生了性关系,由于他们家与居委会很近,肯定瞒不过局委会老妇女的眼睛。83年那场“严打”一来,立刻被逮捕,(街道居委会和派出所的“片员”之前从未对其批评教育过),被冠以“流氓团伙”的罪名,判刑15年。公安破了大案,立了大功。报道中的“破获犯罪团伙多少个”这就是其中之一。游街的时候,女孩子茫然的看着远方,她肯定不知道:“公安”能超额完成“严打”指标,有她一分功劳。
这是个发生在苏州的真实事件;我们厂二车间周书记是部队的指导员,举家转业回来,首次严打,唯一的儿子就此十七岁消失了。当时公判,工厂停工收听广播,当听到判处周大维死刑立即执行,我们分厂的知情的职工都惊呆了,车间书记、主任:“这是个很本分的孩子,怎么就这样完了” 在严打前几个月的一天晚上,大维的几个同学约他出去玩,本不想去,又经不住同学劝,就骑着父亲刚给他参加买的新自行车去了,到了彩香一农户家,才知同学是为了讨赌输了的一百元钱,十几岁的孩子怎么赌得过有妻儿的农民,农民看到来的人多,就答应归还,参赌的孩子(是首犯)却拿了一百二十多元,和另外几个都骑车跑了(自行车未锁)。周大维拿起钥匙开锁却被此农民后腰抱住,周大维打开钥匙圈上的折叠的削水果刀刺穿了农民一个掌心。被农民抓住灌粪喝尿,被毒打后送派出所转公安局,假如是工伤的手掌被刺穿,連最低的伤残等级都达不到。劳动教养几个月好就可以了。然而案件不大,年龄不够,几个月都判不下来。到了严打时就可以判决了。几个同学与他(主犯)被判死刑。赌徒却没有受到判决。广播里声撕力竭地读着“不杀不足于平民愤”“判处周大维死刑立即执行”。
西安有一个叫马燕秦的中年妇女,性颇风流,喜跳舞。“严打”以前,公安派出所曾经找过马燕秦,询问她的跳舞情况。马燕秦一口气讲述了数百个一起跳过舞的男女,有些男人还和她有过更亲密的关系。派出所的本意是吓一吓她,使她不要太招谣。他们没有想到马燕秦根本不顾脸面,既无法用损害名誉使她有所顾忌,又没有法律能够制约她,只好赔着笑脸将她送走。
八三年“严打”开始,警察们获得了尚方宝剑,不仅将马燕秦收监,而且陆续抓审了三百多人,成为轰动三秦的特大案件,《山西日报》以整版整版的显要位置多次报导案情。这件案子由于太大,审理一时难以完结,躲过了“严打”最高峰,直到八四年才结案。有些知道内情的人说,如果高峰时判决,至少枪毙十几个人。就是躲过了高峰,还是枪毙了以马燕秦为首的三个人,另有三名死缓和两名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则多得不值一提了。
三个死缓和两个无期徒刑全曾经和我同关过一间号子,我看过他们的判决书,也和他们一起讨论过这个案子,下面可以略介绍几句。
李兆胜,和马燕秦举办过两次家庭舞会,并有过一次性行为,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袁定之,是马燕秦女儿的朋友,由于坚决不承认和马燕秦有性行为,属态度恶劣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杨和风,举办过一次家庭舞会,邀请马燕秦等人跳舞,尤为严重的是还有在西安上学的洋学生参加,本人也不承认和马燕秦有过性关系,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马修士,多次参加马燕秦举办的舞会,判无期徒刑。
惠黎明,是自己筹组的乐队指挥,为马燕秦的舞会伴奏,判无期徒刑。
河南西部某县;一农户新添小孩,由于地里农活多,年轻夫妇便委托公婆白日在家照管。公婆因索事一时疏忽,把小孩单独放家外出办事。谁知等回来时,孩子已被家里喂的猪活活咬死只掉残缺的肢体。全家人悲痛欲绝......可是,事情并没有完,正好赶上83年的严打。由于该大队没有完成抓捕指标,公婆二人双双被判过失杀人罪,一个死刑缓期,一个无期。
邻居家一个工人,因为偷看了两次女厕所被抓,掉了脑袋。
我这边有一老太婆,当年拦了一下汽车,被抓去给了个十天的拘留,本来十天就算了,后来一关给忘了,一共关了十年,回来后给了国家赔偿300元,现在变成上访专业户了
家住丰台的慕永顺告诉我,83年,他把单位的一部旧电话机拿回家去用了,被行政拘留十五天,作了处罚。“严打”一来,一事两罚,被逮捕并判刑4年。他说,这种滥抓胡判毁了他一生。郝卫军告诉我,他见过一个人,83年因偷了一盒价值10多元的电焊条,被判了9年。他还知道一件事:两人在公园里谈恋爱,被联防队“抓获”,女的由于不好意思,谎说“被强迫”,结果男的屈打成招,承认“调戏”被判刑8年。门头沟人胡学忠告诉我,他认识一个人,被怀疑偷了女朋友家的东西,在刑讯逼供下“招认”后,被判了15年。数年后案情大白,他被释放回家,但身子骨已经垮了。胡学忠还说,有一人抢了半平板车黄瓜,结果被毙了!河北固安人尚建国告诉我,83年他在甘肃省第一监狱服刑,他号里有个人因偷了一只皮夹(里面只有5元钱),被判刑15年。此外,他还见证了两起改判。一起是 **案,另一起是调戏、伤害妇女案,均被判处10多年徒刑,并已服刑4年。“严打”一来,竟然都被改判为死刑,涉案4人都给拉出去了!
83年严打当中,一个王姓女子因与10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而以流氓罪被判处死刑。面对死刑判决,这王姓女子说了这么一段话:性自由是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我的这种行为现在也许是超前的,但20年以后人们就不会这样看了。不幸而被言中,在20年后的今天,尽管性自由仍未成为主流的社会道德,但人们对于性行为已经宽容多了。
两个我的同学。一个姓史,女性,因为和九个男性同睡一炕(不一定是和所有人发生关系)而被判死刑。一个姓刘,因为前女友反告他qiang jian,先是判七年,后女方家属上告,改判死刑。行刑的时候我去过现场。
1982年,迟志强到南京拍摄影片《月到中秋》时,“***个男孩和女孩经常在一起玩,听着邓丽君的《甜蜜蜜》,跳贴面舞,看内部小电影”(迟志强语)。当时,他们根本没在意这种“超前”的行为是否影响到邻居休息,更没有想到是否引起了邻居们的反感,迟志强甚至还轻率地与一个女孩子发生了性关系。结果,当 1983年席卷全国的“严打”运动开始后,正在河北完县外景地拍摄《金不换》的迟志强突然被南京市公安局拘捕。原来,迟志强他们几个年轻人在南京时的行为,被邻居告发为“跳光屁股舞”,“集体搞不正当男女关系”了!此事被媒体披露后,一时间全国哗然。江苏省审判委员会迅速做出决定:迟志强一案,所有涉案人员均按“流氓罪”论处;迟志强的行为已构成流氓罪,监禁4年!
我们单位在上法制课的时候,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83年的案例,一个女孩夏天夜晚在自家院子里洗澡,这时同村一个年龄相仿的男孩从门前路过,因院墙较低随便伸头看了一眼,被女孩发现,该女大叫“流氓”,男孩被抓,随即被定为流氓罪给枪毙了。
作者: 唯楚有才 时间: 2007-6-9 23:45 标题: 83年“严打”反思
那麽多得83年“严打”往事,
恐怕也就是沧海一粟。
有个口号叫“从快从严”;
冤假错案不少,
升官奖励很多,
如此法制,
如此特色,
令人汗颜!
作者: 我爱三四十 时间: 2007-6-10 03:31
唉,中国的过去给世界留下了太坏的印象,可我们的政府到现在都没有真正的反省过,还在继续着“中国特色”!:s_6:
作者: protein 时间: 2007-6-12 19:15
幸好83年的时候我还不懂事,既不流氓也不盗窃:s_22: 要不就看不到这个帖子了,搞不好还会变成一个事例呢
作者: 继续续费 时间: 2007-6-12 19:48
83年的严打实质上是某人刚刚上台为巩固自己的根基,同时是对中国法制建设的无情地践踏!
作者: 日出黄山 时间: 2007-6-12 23:18
时代的悲剧,人生的悲剧:s_8: :s_8:
作者: AitkenWoo 时间: 2007-6-12 23:37 标题: 回复 #6 继续续费 的帖子
我不太同意楼上的观点。八三年第一次严打是在一定的历史背景条件下开始的,这得往前说,说到中国的文革,文革十年间,中国的公安机关遭到了非常严重的破坏,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政治大于一切,什么法律啊,治安啊,都得靠后站,一些不法份子借政治运动的名义行违法之实,械斗,伤害致残致死,流氓寻衅滋事,挑戏强奸妇女,盗窃等等违法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事情通常是悬而未决,不了了之,因为当时的口号是阶级斗争大于一切。76年文革结束到83年第一次严打这7年间,中国公安机关的队伍重整建设并没有多大起色,社会治安形势及其严峻,光天化日之下,当着围观群众的面,挑戏劫持妇女(劫持后强奸),比较典型的事件如79年上海“控江路事件”,81年北京“北海公园事件”,这样的事件在全国很多地方时有发生,伤害,盗窃,杀人更是不计其数,最典型的事件就是83年 东北二王事件,同一年二王事件结束后又发生了卓长仁劫机事件(这些事件在网上都能查到),这些事件震惊了全国,也代表了当时国内社会治安中存在的问题,中国领导人才觉得非严打不可。
于是,1983年邓小平发出指示,要“在3年内组织一次,两次,三次大的战役”,8月25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案件的决定>,严惩盗窃,抢劫,强奸等刑事犯罪;9月2日,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的决定>规定将部分死刑复核权下放至各地方省高院.
当然,死刑复核权的下放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比如各省掌握的死刑标准并不统一有严有松,又比如行政领导有时会进行干预,导致司法公正和独立受到影响.死刑复核权下放后,减少了一道把关程序,有时确实容易导致一些冤假错案.当时有些人确实还是过去那种传统的做法,跟搞运动那样,好像一个警察每人没天必须得抓几个人,或者是法院判几个得有指标或任务,这还是过去搞运动的过程中的一个后遗症.
然而,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过去的严打,不能只是片面的看到严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不能看成是某个人的单纯基于政治目的而搞的政治运动,更不能夸大其影响,那将是一种误导,是没有客观的去看待历史.
作者: 雨打醋坛 时间: 2007-6-13 00:06
顶楼上,现在大多数人对83严打那断历史并不知晓,而重提此事的人是何居心就不必说了.当时若没组织这次行动,中国必然发生大规模的内乱,中国的国情注定永远的不会演变为一个高度的法制社会.如果真的没有了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中国早就四分五裂了.看看前南前苏的现在,我想历代伟人绝对比我们聪明的多.
楼上所说的死刑复核权已被最高法收回,中国还是在一点点走向进步,但绝不是一早一夕能达到的.
作者: protein 时间: 2007-6-13 00:37
8楼说得相当深刻阿,支持你,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乱世用重典
作者: checcd1 时间: 2007-6-13 14:20
就应该这样严打,这样社会才能安定。就这样搞,我就不信还能
有人犯罪。现在也严打,但是是什么啊?抓是抓了,花钱就出来
了,这能比嘛?那时是真抓真毙。现在是真抓,真诈钱,区别很
很大啊!以前是为了社会的安定。现在是为了发奖金。本质区别
作者: 清洁工 时间: 2007-6-13 23:12
1983年,虽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中国*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已经召开5年了,但是十年“浩劫”以及这以前的“反右”、“大跃进”等政治运动所造成的混乱局面尚未得到根本的扭转,社会秩序混乱,治安状况恶劣,杀人、抢劫、强奸等恶性刑事犯罪时有发生,形成建国以来的第四个刑事犯罪高峰期。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百废待兴的中国再一次面临严峻的考验。
这一年的7月,八十高龄的邓小平同志在北戴河听取了时任公安部部长的刘复之关于全国各地严重的治安状况的汇报后,十分严肃地指出:对于当前各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要严厉打击,要从重从快.
这一天是1983年7月17日。也就是在这一天,开始了一场历时一年之久的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回溯历史,有人说,这一次严厉打击,至少为我国的改革开放,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创造了五到十年的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那么,究竟是什么事件促使小平同志痛下决心,作出这一决策的呢?有人说,是源于河北省唐山市的“菜刀队”;也有人说,是由一名外国女记者在北戴河的沙滩上被强奸引发的。其实,1983年的这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的导火索,是这一年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现在的牙克石市)的6·16案件。在这起案件中,8名犯罪分子在长达十几个小时的作案时间里,残忍地杀死了27名无辜者,这27人中有75岁的老人,有两岁的婴儿,男性19人,女性8人,并有多名女青年被强奸、轮奸。这帮犯罪分子同时还犯有抢劫罪、爆炸罪。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起极为罕见的特大凶杀案,震惊了全国,震惊了司法界,震惊了高层领导。而从6·16案件到邓小平同志的7·17指示(当时严打斗争的领导机构都称为7·17指挥部)正好是一个月的时间.
6·16凶杀案震惊全国,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在当地引起巨大的混乱。一时间,牙克石镇、喜桂图旗以及周边地区谣言四起,人心惶惶。一起特大的刑事案件被演绎成叛乱、暴动,把27人被害说成是几百人上千人的被杀,以至于到牙克石办事的外地人下了火车站也不出站台,等下一趟车离开,有的干脆连车也不下.虽然被害者的亲人和当地的广大人民群众集体上书要求把所有罪犯全部处以死刑。但经过审判后只有于洪杰和杨万春被判处死刑(韩立军已死亡,其它罪犯都不够判处死刑的法定年龄)。
已上是1983年严打的导火索. 但是严打背后的动机有有待研究.
作者: jess 时间: 2007-6-13 23:25
83年啊 一点不懂那。 感觉很好笑。
作者: zhihe2001 时间: 2007-6-14 00:03
时间过的真快,转眼就到了2007年了,如果现在再来一次严打,估计坛子里的兄弟都够枪毙的了,罪名是:道德败坏浏览成人网站!!:s_20:
作者: 大雨 时间: 2007-6-14 14:07
支持下楼上的,我们的政府是什么事都干的出来的.
作者: 糊里糊涂333 时间: 2007-6-20 00:09
引用:
原帖由 protein 于 2007-6-12 08:15 PM 发表
幸好83年的时候我还不懂事,既不流氓也不盗窃:s_22: 要不就看不到这个帖子了,搞不好还会变成一个事例呢
哥们.你太幽默了,幸好我和你一样!
作者: 爱欲之门 时间: 2007-6-27 19:21
83年的严打应该是对社会稳定的一种方式,我赞许啊,也不都是为了升官发财啊!
作者: 爱欲之门 时间: 2007-6-27 19:23
83年的严打应该不是为了升官发财,应该是对社会案的的一种强制措施,我感觉是有效的!也是小平同志的政治才能的展示!
作者: rootly 时间: 2007-6-27 19:58
觉得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自己曾经有过类似的经历,和一女的在街上,被问询,无理的被带进局子,由于身上没有携带证件!事后吸取教训,走到哪里,证件形影不离,免得麻烦.
作者: 198112 时间: 2007-6-27 20:56
特定的历史时期,也许是真的没办法。
挺悲哀的感觉
作者: dpgd 时间: 2007-6-27 22:10
我们这里确实有个因为多次在公共场所调戏女青年被枪毙的。
作者: takula2007 时间: 2007-6-27 22:44
据说邓当年为了重整军威,举行了一次演习,事先装了实弹,但是没有告诉那帮少爷兵,听说死了不少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怎么说呢,敲山震虎吧。
作者: huanghe1975 时间: 2007-6-28 13:45
真的有这么荒唐吗?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说说。真的是不寒而栗啊!
作者: wzf6363728 时间: 2007-6-29 05:42
要反省,狠狠的反省,老是说好话,看看文革的时候的事情,多少知识分子啊,那就是国家的未来啊,可是,..无语了.不要再找借口了!!!
作者: lanseyu2 时间: 2007-6-30 16:17
我想说的是这个事情,和你说的不一样,当时有这样一个事情,就发生在我家乡,时间长了记的不太清楚,就是一个当兵的,有战功的,回家乡探亲,家里有人给说了一门亲事,准备结婚,探亲期间他带女朋友去县城看电影,因女朋友长的漂亮,被一群流氓调戏,恼羞成怒出手殴打流氓,被流氓群起殴打,寡不抵众,被活活打死,因流氓头子和本地政府有联系,当失手伤人处理,军方知道后,因为有战功,直接上报中央军委,DXP亲批:“毁我长城,彻查严办”。83严打就此开始了,当时打架的8个流氓,其中有一个就没动手在一边就吆喝了两声,全部枪毙,无一幸免。所以说乱世不用重刑,不足以平民愤。现在黑煤窑,黑砖厂就该是用重刑的时候了,还是那一句老话,不用重刑,不足以平民愤。
作者: wobuywobuy 时间: 2007-7-1 17:37
83年的严打实质上是某人刚刚上台为巩固自己的根基,同时是对中国法制建设的无情地践踏!
作者: cucci 时间: 2007-7-10 16:44
幸好83年的时候我只是个小屁孩,要不按现在这样生活状况早就被枪毙(N的N次方)回了:s_20:
作者: jjl741 时间: 2007-7-11 21:55
83年够狠的,幸好没有赶上好时候,要不不知道给毙几百次了
作者: lg6789 时间: 2007-7-12 07:52
不知道说些什么,只知道有理只在声高,很多冤假错案都是这样形成的!~~:s_6:
作者: 和可了 时间: 2007-7-12 13:20
就是这种体制造成的必然结果 网友们 谁干保证这样的悲剧不会再发生?
作者: AK47o 时间: 2007-7-12 16:58
83年是管的太严,现在管的太松,抢包的抓进去,没几个月就放出来了,
作者: 牧野流星雨 时间: 2007-7-21 22:31
八三年第一次严打是在一定的历史背景条件下开始的,还是起到一定维护社会基本道德作用的额
作者: lxd5678 时间: 2007-7-22 01:37
谢谢楼主!让我们了解或重温了这段历史!!
作者: dianbo 时间: 2007-7-22 09:27
这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些时候只能不去想,越想越悲哀,现在理解为什么我的一个师弟拼死拼活的要留在国外了
作者: ermao 时间: 2007-7-22 10:26
83年我生活的地方有一叫“刘英”男性,同其女友发生矛盾,用刀伤了那女孩的手,赶上严打,给毙了,真实发生的!!
作者: EMC_0 时间: 2007-7-23 07:32
严打加计划生育中国人口就基本灭亡了!!!
作者: xiaolingan 时间: 2007-7-23 18:57
直到如今,看看每年到北京上访的人数就知道当年政府都干了多少荒唐的事啊!
作者: 我爱狐狸精 时间: 2007-7-23 19:47
社会在进步,文明程度在更新
这就是历史的真实反映。
愿历史不再倒退。
作者: 观念淡薄 时间: 2007-7-24 01:53
看了之后直冒冷汗啊.幸亏那时候还一点点大,身体还没进入青春发育期,不然的话说不定就给逮进去,连脑袋都可能没的保.汗:s_6:
作者: zhyqrqm 时间: 2007-7-24 11:30
历史就是这样的,一样的事情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答案,不同的结果,不信你再参加高考,同样的题目,你当年正确的答案现在可能就是错误的。没办法。辩证的看问题吧。
作者: 凤舞月眠 时间: 2019-11-27 02:26
经过了十年文革,公检司法全都处于瘫痪状态,中国人口众多,教育又不发达,不下狠手让老百姓收心遵法,可能孩子也会在混乱无序中丧命。是杀一儆百杀鸡儆猴,还是全民乱党国家分裂,想都不用想的事情
作者: 我爱你老婆。。 时间: 2019-11-29 14:11
支持,83年那时候国家比较乱,最高领导人做出乱世当用重典的决定,我觉得没毛病。小错当大错,大错直接枪毙,杀鸡儆猴,你敢动下试试?只有这样国家才能安定,才会有你现在安安稳稳舒舒服服躺床上玩手机的机会,
作者: 我爱你老婆。。 时间: 2019-11-29 14:15 标题: 回复 33楼 的帖子
你可别扯淡了。还死活就在国外。你试试拿完绿卡,你要是还能入中国国籍我跟你姓。你碰到事了,没钱的话外国人管你我跟你姓。袁隆平做的最大的错事,就是让你们这种人吃饱了。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什么东西。
作者: chenbren 时间: 2019-12-6 14:25
记得我小时候也是严打,一个抢劫了一包烟+1块多钱也被判了死刑
作者: 有莘001 时间: 2019-12-7 12:56
我只庆幸我没生活在那样的年代,至少现在的时代还是很好的,希望以后会更好
作者: 有个东西很长 时间: 2019-12-12 16:38
那个时候不知道多少冤案哦,有点关系都可以扣人家帽子的。
作者: tw20483 时间: 2020-1-28 21:33
那段时间,必须要用重典呀,改革开放刚开始,各种各样的思潮充斥在社会,人们的行为方式也多种多样,必须得用铁腕才能使得国民走在正确的道路上。事实也证明这是对的,历史的进步总是伴随着牺牲,只有一声叹息吧。毕竟太过久远。
作者: suzukaaa 时间: 2020-1-29 00:50
八九十年代黑恶势力都乱成什么样子了。现在看着很安全。但那个时候是真乱啊
作者: qssx 时间: 2020-2-2 09:33
83年严打基本有两个原因:1,经过文革直至严打前,社会治安极度混乱,确实有必要快速恢复社会次序,乱世用重典,有必要实行严打。2,到83年时,文革中被打倒的一批人重新掌权,他们对在文革中迫害他们的人有极强的报复意愿。
作者: czar 时间: 2020-2-2 12:56
我认为这只是时代的原因,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思想和认知,道德以及法律都会有很大差距。典型地来讲,古代人崇拜的英雄和现代人崇尚的形象就很容易产生冲突,譬如封神榜,现代人大多数反感书中的英雄哪吒,与之相对的,同人洪荒文中,通天教主往往也会成为正派人物,而他在原著中其实形象不太好。再比如说,左传说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将神学推到顶级的地位,而唐代李商隐却嘲笑汉文帝不问苍生问鬼神,认为汉文帝崇尚神鬼是错误的行为。现代人可能站在破除封建迷信的角度,会跟着李商隐一起批判汉文帝,但放在他们的时代,汉文帝的举动其实是正确的,甚至被问鬼神的贾谊也认为这是皇帝对自己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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