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联盟,简称国联,成立于1920年1月10日,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在巴黎和会召开后组成的跨政府组织,也是世界上第一个以维护世界和平为其主要任务的国际组织[1]。国际联盟的成立目的如《国际联盟盟约》所述,包括通过集体安全及军备控制来预防战争,借由谈判及仲裁来平息国际间的纷争[2]。国际联盟及其他同时期的条约也提到劳动条件、对原住民的公平待遇、人口走私与贩毒、军备交易、公众卫生、战俘待遇,以及保护欧洲的少数族群[3]。1934年9月28日至1935年2月23日期间,国际联盟达到极盛时期,会员国数量高达58个[4]。
国际联盟所体现的外交思维反映了数百年来世界外交方式上的根本性转变。国际联盟没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因而需要依靠当时的大国执行其决议、维持经济制裁,或是在必要时提供军队,然而这些大国未必愿意这么做。经济制裁也会伤害国际联盟的成员,因此这些国家不愿意配合。美国则因为参议院拒绝接受《凡尔赛条约》,一开始没有加入国联[5]。在第二次意大利埃塞俄比亚战争时,国际联盟指责意大利军队将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医疗帐篷作为攻击目标,贝尼托·墨索里尼则回应道:“国际联盟在麻雀大声喊叫时运作的很好,但在老鹰掉下来时一点用都没有”[6]。
在1920年代国际联盟有显著的成功,但是国际联盟终究未能阻止主要三个国家纳粹德国、意大利王国和大日本帝国在1930年代欧洲及东亚的侵略行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证实,国际联盟无法起到维护世界和平、避免世界大战再度发生的作用。国联历时26年,最后在1946年4月20日,刚成立的联合国所取代了国联。此外,联合国继承了一些国际联盟成立的机构及组织[7]。
背景
1864年《日内瓦公约》,国际法最早的公约之一。
早在1795年就有跨国家构成的和平社区的概念提出。当时伊曼努尔·康德所撰写的《论永久和平》大略叙述了一个想法,由国家联盟在国家之间控制冲突及宣扬和平。[8]康德主张建立和平的世界社区,不是某种意义的世界政府,而是希冀每个国家都要宣称自己是尊重本国公民、像理性存在的同胞一样欢迎外国访客的自由国度,借此在全世界传播和平。[9]
以促进集体安全为目的国际合作源自19世纪拿破仑战争后发展而来的欧洲协调,其试图维持欧洲国家间的现状以避免战争。[10][11]这一时期也见证了国际法的发展。日内瓦公约创制了法律来处理战时人道援助,而1899年和1907年的海牙公约则规定了战争的规则及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方法。[12][13]
作为国际联盟的前身,各国议会联盟是由和平活动家威廉·兰德尔·克里默和弗雷德里克·帕西在1889年建立的。它由各国(24个有议会的国家)三分之一的议会成员担任各国议会联盟的成员。它的目的是鼓励各国政府以和平手段解决国际争端。每年都会举行会议来帮助各国政府改进国际制裁流程。它的结构包括一个将会在联盟的结构中反映出来,由总统领导的一个理事会。[14]
20世纪初期,两个权力集团从欧洲大国之间的联盟中出现。正是这些联盟,在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时,使所有主要的欧洲大国陷入冲突。这是欧洲工业化国家之间的第一次重大战争,也是西欧第一次将工业化(例如大规模生产)的结果用于战争。[15][16]这产生了现代化武器的工业化战争的结果,加上19世纪落后的战略,导致了这次战争产生了人类世界前所未有的伤亡:850万士兵死亡,约2100万人受伤,1000万平民死亡。
当战争的硝烟在1918年停止,战争已经对人类世界产生了极大影响,欧洲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遭到了极大破坏[17]。人民的身心健康也受到了极大影响。反战情绪在全世界上升;第一次世界大战也因此被人们描述为“一场以战止战的战争”,并对其产生的可能原因进行了深刻探究[18][19]。所确定的原因包括:军备竞赛,联盟,军国主义和民族主义,秘密外交,以及各主权国家为已方利益进入战争。一个可行的补救办法是设立一个国际组织,其目的是通过裁军,公开外交,国际合作,限制战争的发动以及规范发动战争的惩罚,以防止未来的战争。[20]
初步建议
布莱斯勋爵,国际联盟最早倡导者之一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伊始之际,通过建立国际组织来避免战争再次爆发的提议获得了广泛的民众支持,特别是在英国和美国。1914年,英国政治学家戈兹沃西·洛斯·迪金森创造了“国际联盟”这个术语并为之起草了一个方案。在国联联盟被建立之后,他和布莱斯勋爵带头建立了名为布莱斯集团的国际主义和平主义者团体。[21]这个团体的公众影响力逐渐增大并在当时执政的自由党中作为一个压力集团。在迪金森的1915年小册子《战争后》他写下了他的“和平联盟”,它本质上是一个仲裁和调解的组织。他感觉到二十世纪初的秘密外交引起了战争,因此他写道:“我相信当外交政策问题为公民所悉知并受社会舆论所控制时,战争发生的可能性会按比例降低”。布莱斯集团的提议在英国和美国都流传得很广,并对新兴国际运动造成了重大的影响。[22]
1915年,威廉·霍华德·塔夫脱等一众志同道合者在美国设立类似机构强制和平同盟会,基本上遵照布莱斯集团的提议。[23]同盟会提倡在冲突解决和制裁侵略国时采取仲裁手段。然而,这些早期组织没有设想持续运作的机构,除了英格兰的费边社,其他保持法律主义做派,将国际机构限制为法院。费边社率先主张设立国家“议会”,必须由大国裁决国际事务,同时提出设立常设秘书处,增强跨界活动的国际合作。[24]
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大臣阿瑟·贝尔福在罗伯特·塞西尔的倡议下,于1918年初率先受委托正式报告这项提议。英国委员会终于在1918年2月被任命。它由沃尔特·菲利莫尔(被称为菲利莫尔委员会)领导,但也包括艾尔·克罗、威廉·泰瑞尔和塞西尔·赫斯特。[21]所谓的菲利莫尔委员会的建议包括建立一个“盟国会议”,以便对争端进行仲裁并对违法国家实行制裁。这些建议经英国政府批准,委员会的大部分结果后来被纳入国际联盟公约。[25]
法国人还在那年6月起草了一份影响深远的建议;他们主张召开一次议会年度会议解决所有争端,以及一个“国际军队”执行其决定。[25]
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命令爱德华·M·豪斯去起草一个能够同时反映威尔逊本人的理想主义的观点(最初于1918年1月以十四点和平原则的名义提出)和菲利莫尔委员会的工作成果的美国方案。豪斯的工作成果和威尔逊的初稿,提出了终止那些“不道德”的国家行为,包括间谍和失信的形式。对于那些抵制的国家的强制性措施将包括严厉的举措,诸如“封锁和关闭那个政权的边境,使其不能与世界任何地区进行商贸和对外交流,以及使用可能必要的任何力量……”[25]
国际联盟公约的两个主要的起草者和建筑师[26]是罗伯特·塞西尔勋爵(律师和外交官)和扬·史末资(英联邦发言人)。史末资的建议包括成立一个包括作为永久成员国的大国和一批非永久的被选中的小国在内的理事会。他还建议成立一个被称为“国际联盟托管地”的系统以管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被同盟国占领的地区。塞西尔则重视国联的管理方面,并提出了一年一度的理事会会议和四年一度的全体成员国大会的制度。他还主张成立一个庞大且常设的秘书处来执行国联的行政职责。[25]
成立
第一次国际联盟大会(1920年11月15日)
在1919年举办的巴黎和会上,扬·史末资、罗伯特·塞西尔和伍德罗·威尔逊提交了草案。各国代表经过长时间谈判,休斯特-米勒草议最终成为国际联盟公约的依据[27]。随着更多的谈判和协商,各国代表最终在1919年1月25日批准了用以建立国际联盟的提案(法语:Société des Nations,德语:Völkerbund)[28]。最终的国际联盟公约由一个特别委员会起草,联盟籍著凡尔赛条约第一部成功建立。在1919年6月28日[29][30],44个国家签署了盟约,包括参与战争支持三国协约或在中途参与战争的31个国家。
联盟会组成一个常务大会(代表所有成员国),一个行政会议(成员只限于主要国家),以及一个常设秘书处。成员国理应对其他成员国的领土完整“表示尊重并保留对外的侵略”,以及裁军至仅为保护国土安全的水平。联盟要求所有成员国在发起战争之先提交仲裁诉仲或司法调查[21]。行政会议将会建立一个负责对争议作出审决的常设国际法院。
虽然威尔逊设立及推广联盟的努力令他在1919年获颁诺贝尔和平奖[31],但美国还是没有加入。协议在美国参议院遭到反对,尤其是两位共和党政治家亨利·卡伯特·洛奇及威廉·博拉,同时也对公约第十条有所看法,确切地导致美国不批准该协议[32][33]。
联盟于1920年1月16日在巴黎举办了第一次理事会会议,而在此前6天,凡尔赛和约以及国家联盟公约即开始生效。[34]在1920年的11月1日,联盟的总部所在地由伦敦迁至日内瓦威尔逊宫,并于1920年11月15日在此举办了第一次国际联盟大会,有41个国家代表出席。[35][36]
语言及标志
国联的官方语言是法文、英文[37]及西班牙文(1920年起)。国联虽然曾经考虑采用世界语作他们的工作语言,并积极鼓励使用世界语,不过这个提议却未曾付诸实行。[38]罗伯特·塞西尔勋爵在1921年提出一份在会员国的公立学校引入世界语课程的建议书,而国联则委托一个委员会撰写有关的研究报告[39]。委员会在两年后提交的报告建议采纳塞西尔的提议,这得到了11国代表的同意[40]。法国代表加布里埃尔·阿诺托却对此提出最强烈的反对意见,他批评这项建议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捍卫他认为已经成为国际语言的法语[41]。这项建议最终因为上述的反对声音而不获接纳[42]。
国联并无自己的旗帜和标志。1920年,国联提出关于建立官方标志的议案,但会员国之间仍未达成共识,议案不了了之。但国际组织在自己活动里就使用另类旗帜和标志。1929年,国联举行国际征稿比赛来征集标志图案,后来未能定出标志方案。[43]最后要等到1939年才出现半官方徽章,徽章中间缀一个内有两个五角星的蓝色五角形。五角形及五角星都象征五大洲及五个种族,五个种族分别为刚果人种(黑色人种)、高加索人种(白色人种)、蒙古人种(黄色人种)、澳大利亚人种(棕色人种)及开普敦人种。旗帜上亦印有徽章,旗帜上方和下方分别写有国联的英文名称(League of Nations)和法文名称(Société des Nations)。旗帜曾在1939至1940年纽约世界博览会的建筑物上使用。[43]
主要机构
国际联盟的主要机构包括理事会、全体大会及常设秘书处,国际法庭及国际劳工组织也相当重要,此外还有许多附属机构及托管委员会[44]。所有机构的预算是由全体大会分配(国际联盟在财务上是受其成员国的支持)[45]。
理事会和全体大会之间的关系没有明确的定义,以及理事会和全体大会两者的权限也没有明确的定义。二个机构都可以处理国际联盟权限范围内的事务,或者是影响世界和平的事件。详细问题和任务都可以参考那二个机构。[46]
理事会和全体大会的决策都要求一致,只有一些程序性的事务,或是像允许新成员加入之类的特殊情形才允许例外。这个要求反映了国际联盟在其成员国主权上的一个信念:国际联盟是通过各国的同意来寻求解决方案,而不是通过(某些国家的)命令。但是,如果成员国之间涉及争议,涉及争议的成员国在决策上毋须达成一致。[47]
理事会是国际联盟的执行单位[48],理事会在1920年成立之初是由四个常任理事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及日本)及四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非常任理事国每三年一任,由全体大会选举产生[49]。第一届大会选举产生的非常任理事国为西班牙、比利时、巴西及中华民国[50][51]。
理事会的组成随着不同时期而有变。非常任理事国在1922年9月22日决定次年开始增加为6个,在1926年9月8日以后增至9个。德国的沃纳·丹克沃特一直希望德国可以加入国际联盟,后来在1926年加入,而且变成第五个常任理事国。再后来德国及日本都退出国际联盟,1936年非常任理事国的席次由9个增加为11个,同时苏联在1934年即成为常任理事国,因此理事会共有15国[50]。理事会平均一年开会5次,若有特殊需求可以加开临时会。在1920至1939年之间共开了107次的会议[52]。
全体大会由各成员国的代表组成,每个国家最多可以有三个代表及一票的投票权[53]。第一次的全体大会是于1920年在日内瓦举行,以后每年的九月开一次全体大会[54][53]。全体大会的特殊工作包括接受新成员国的加入申请,定期选举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选举常设国际法院法官,以及控管国际联盟的预算。全体大会指导国际联盟的整体运作[55]。
常设秘书处设置在国际联盟位在日内瓦的总部,由许多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受常设秘书处秘书长的指导[56]。常设秘书处主要分为政治、财政及经济、运输、少数民族及托管(托管萨尔及格但斯克)、委任统治、裁军、卫生、社会(鸦片、贩卖妇女和儿童)、学术合作及国际部门、法律以及资讯。秘书处中的员工需准备理事会和全体大会的议程、发布会议的报告以及其他例行性的内容,工作上类似国际联盟的公务员。在1931年时其员工有707人[57]。
其他机构
国际联盟监管了国际常设法院和其他几个为处理紧急国际事务而设立的机构与委员会,包括:裁军委员会、卫生组织[58]、国际劳工组织(ILO)、托管委员会、国际知识产权合作委员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前身)、常设中央鸦片委员会、难民委员会、奴隶委员会[59]。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些机构在联合国得以延续,它们是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常设法院(成为国际法院)、卫生组织(改组为世界卫生组织)[60]。
国际常设法院是按照盟约规定,但不是由盟约建立。行政会议和常务大会负责建立法院章程及选举法官,资金则由常务大会提供。法院会审理和裁决所有受各方关注而提出的国际争端。除了此外,它还可以就理事会或大会提交的任何争端或问题发表意见。在指定的宽松条件下法院服务亦对全球所有国家开放[61]。
国际劳工组织于1919年根据《凡尔赛条约》第十三部分成立[62]。虽然国际劳工组织与国际联盟拥有相同的成员国,而国际劳工组织的预算亦由国际联盟大会控制,但它是一个自治组织,有自己的管理机构、大会和秘书处。其宪章与国际联盟亦有不同:国际劳工组织的代表不单代表政府,但亦代表雇主和工人团体。艾伯特·托马斯是国际劳工组织首任总干事[63]。
国际劳工组织成功地限制了涂料中铅的添加[64],并且说服了许多国家采用八小时工作制和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时。它还争取终结儿童劳工、提高妇女工人的权利、确定船难事故中涉事海员的船主责任[62]。在国际联盟解散后,国际劳工组织在1946年成为联合国的机构之一[65]。
国际联盟的卫生组织分为三个部分:卫生局包含国际联盟的常设官员,总顾问会议是一个由医学专家组成的的执行机构,还有健康委员会。健康委员会的目的是:进行调查,监管国际联盟在卫生工作方面的操作,以及准备将要被提交到总顾问会议的工作。[66] 该机构关注于根除麻风病、疟疾和黄热病,而后两者则是通过开展国际灭蚊运动来推动的。卫生组织还与苏联当局合作成功地预防了斑疹伤寒的流行,包括组织一场盛大的教育运动。[67]
从创建伊始国际联盟就非常重视国际间的学术合作问题,于1920年12月,国联第一次全体大会就建议理事会设立一个着眼于学术合作的国际组织,这一提案由第二次全体大会第五委员会提出并得到采纳。1922年8月经由国联邀请组成的学术合作委员会在日内瓦召开会议,法国哲学家亨利·柏格森担任该委员会的首任主席[68],该委员会的工作包括:了解学术活动的现状、协助学术活动薄弱的国家、在各国创立学术合作委员会、与国际间的学术组织展开合作、维护知识产权、促进大学之间的合作、协调出版物的建目和国际交换、以及推行考古研究方面的国际合作。[69]
根据修订版的国际鸦片公约,常设中央鸦片委员会需要监督鸦片、吗啡、可卡因和海洛因的贸易统计报告。该委员会还建立了一套进出口证书授权体系以监督合法的麻醉药品交易。[70] 国际联盟国际联盟 奴隶委员会则寻求在全球范围内终结奴隶制、奴隶交易以及强迫卖淫。[71]其主要的成就在于成功的促使国联托管地区政府废除了奴隶制。1923年埃塞俄比亚成为国联成员,条件是承诺终止奴隶制,该委员会还废止了利比里亚的强制劳役与部落奴隶制。英国对于埃塞俄比亚加入国联颇有微词,他们认为“埃塞俄比亚的开化程度和内部的安全状况尚达不到加入国联的标准”。[71][72]
国联还成功的将坦噶尼喀铁路筑路工人的死亡率从55%降至4%。国联以详细的记录来遏制奴隶制、卖淫以及人口贩卖。[73]国联带来的压力一定程度上促使这些国家废除了奴隶制: 阿富汗(1923)、 伊拉克(1924)、 尼泊尔(1926)、 外约旦地区(1929)、 伊朗(1929)、 巴林(1937)、 埃塞俄比亚(1942)。[74]
在弗里乔夫·南森的领导下,以维护难民利益为己任的难民委员会于1921年6月27日成立[75],其主要职能为监督难民的遣返工作,如果有必要,也会承担安置工作。[76]一战结束之后,有200到300万来自同盟国各个国家的战俘散布在俄罗斯境内;[76]经过难民委员会两年的努力,有425000人最终得以重归故里。[77]1922年,难民委员会在长期陷于难民危机的土耳其设立办事处,以帮助其度过眼前的饥馑并防止可能的疫病。他们还为无国界难民发放了一种南森护照以作身份辨识。[78]
妇女法律地位调查委员会致力于调查世界各地女性的社会地位,它始建于1937年,后来成为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79]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所有欧洲国家的经济状况几乎崩溃。但是国际联盟公约中对于经济问题却很少提及。不过,1920年国际联盟理事会组织了一次金融方面的会议,其目的是找到解决货币问题的方案,并促进商品和资金的流通。国际联盟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建立一个经济金融咨询委员会来向会议提供相关信息。1923年,经济金融组织(Economic and Financial Organization)成为国际联盟的常设机构。[80]
会员国
国联42个创始会员国当中,有23个(如计入自由法国则有24个)会员国一直留在国联,直至国联在1946年解散为止。另外6个国家也在国联创立当年加入,不过当中只有两个国家在国联运作期间一直留在国联。之后加入国联的国家还有15个。1934年9月28日厄瓜多尔加入至1935年2月23日巴拉圭退出期间是国联成员国数量最多的时候,当时国联共有58个会员国。[81]
苏联在1934年9月18日成为国联会员国[82],却于1939年12月14日因为侵略芬兰而被逐出国联[82]。国联在驱逐苏联这件事上破坏了自身的规定:理事会15个理事国当中,只有7个理事国(英国、法国、比利时、玻利维亚、埃及、南非和多米尼加共和国)投票支持开除会籍,未过半数,不符合盟约的规定。其中三个理事国(玻利维亚、埃及及南非联邦)在投票前一日才刚刚当选理事国。这次行动是国联最后一轮行动当中的一项,之后它就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而停止实际运作[83]。
埃及在1937年5月26日成为最后一个加入国联的国家。于1920年12月16日加入、1925年1月22日退出的哥斯达黎加是国联第一个永久退出国联的会员国,也是加入之后最快退出国联的会员国;巴西是第一个退出国联的创始会员国(1926年6月14日),而海地则是最后一个(1942年4月)。在1932年加入的伊拉克是第一个前身是国联托管地的国联会员国[84]。